健身器材应明确“管家”
类型:新闻资讯 加入时间:2011-8-1 16:45:33 返回列表
健身器材应明确“管家”
为了加强对户外健身器材的管理和维护,西宁市各区相关部门与受赠单位签订了管理目标责任,并加大了对户外体育设施的管理力度,使城区内的户外体育设施的损坏状况得到了有效改善,但健身器材损坏现象依然存在。
对于户外健身器材的日常维护,尽管相关部门各有说法,但户外健身器材日常“体检”,以及出现损坏之后“治病”应该由谁来负责,相关费用由谁负担,健身器材到了“退休年龄”由谁负责拆除,拆除旧健身器材后怎样重新配置新健身器材,这些问题还需进一步细化。汪军建议,一方面,相关部门应该在加大健身器材投入的同时,设立户外健身器材专项维护资金;另一方面,受赠单位应该在接收健身器材后,担当起管理、维护健身器材的责任。